哀思的需求使得墓碑出現,但是大部分的人只注意到墓碑的碑名和逝者的一些重要信息,對于他的寫法,很少人懂得。但是這個碑文有必須寫好,寫規范,不然會使得后人看得不明白,那么有什么講究呢?
墓碑正面為介紹逝者的部分,主要由六個部分組成,分別為生卒日期,立碑人,中榜部分(中間部分的名字和稱呼),立碑時間,照片,還有家鄉。表達完這些,基本上墓碑的正面碑文格式也就成型了。
墓志銘最初為竹簡,后為布,在下葬之時,悼詞念完,與墓主人一同下葬。此做法缺點有二,一為墓志銘埋于地下,年久易腐,十數年以后,一堆墓志銘隨主人灰飛煙滅。另一個壞處是墓主人就算是名人,后人也很難確定其身份和地位。故墓志銘慢慢被人做到了石碑之上。
古代墓碑面積有限,40-60公分寬度的墓碑較為常見,高度不超過1.2米,所以刻寫墓志銘的面積非常有限,常見的做法為在旁邊再立一塊石碑,專門用于刻寫墓志銘。此種方式在明清時期,文人大多窮困之時并不適用,故把墓志銘刻寫與墓碑背面,以此告慰逝者??虒懩怪俱懻?,為國之賢者,或有功名、或有官位、或有賢明、或有良朋、或有益友者方可。否則無人相識,立了墓志銘也只是增添笑柄罷了。
現代,大部分的人的都是單面刻寫。事實上,墓碑分兩面,一面相思,一面榮耀,切莫拋棄了榮耀,卻苦留相思之情。